****拟建设**无定河排子湾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现已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无定河排子湾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市**无定河镇排子湾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历史遗留的两个废弃矿坑进行回填复垦,矸石填充、覆土种植,总面积共5.3783hm2。本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6年,包括3年建设期即2025年-2028年复垦,监测、管护期为3年,即从2028年-2031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 s/1HxfxH6mZA2WgD8xE
zG7FIApwd=8mjs
提取码:8mjs
2、纸质版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嘎鲁图镇恒源水务办公楼6楼
联系人姓名:其乐格尔
联系电话:147****4862
电子邮箱:wsqhtgs@163. 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链接:https://pan.**.com/ s/12-ycFQKeo1Gpa_O9Dn6i
wpwd=c32f
提取码:c32f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2025年9月19日--2025年10月9日。
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