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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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过程中土地估价委托行为,根据土地估价有关规定,现决定对改变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估价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地块一:位于中都乡北良如村,面积12820.01㎡,用途为商住用地;地块二:位于古陶镇**路291号,面积1341.97㎡,用途为商业用地。

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在省级(含****协会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执业状态,******厅备案。

(三)申请机构需要具有土地估价资质,土地评估机构资质等级应为B级(含)以上(同一机构若具有房地产三级(含)以上资质必须一并提供)。

(四)通过工商年度年检****协会年度年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要求

(一)土地评估机构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土地的价格,按时按质完成估价报告编制工作,对所出具的估价报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价人在报价之前必须全面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如有对项目要求有误解或者设备材料有遗漏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三)土地评估机构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评估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要做好评估地价保密工作,不得在评估期间向用地单位或相关人员透露和商量地价。

(四)如无特殊情况,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有效期自报告提交日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五)报价人需对上述两宗地同时分别报价,并于2025年10月10日18时前将报价文件、本年度同类项目工作业绩及相关资质加盖公章加密发送至邮箱****@163.com,并于2025年10月11日9时前将密码发送至邮箱****@163.com。逾期未发送者,报价文件无效。

四、现场踏勘

(一)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报价人可经询价人允许,对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询价人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二)报价人经现场踏勘,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情况、相关专业情况及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询价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任何因忽视项目现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五、结果确定

本次询价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并根据工作业绩择优确定,报价结果不再另行通知。报价人恶意扰乱报价正常秩序的,存在“恶性压价”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隐瞒骗取报价资格条件的,委托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报价的,一经确定,取消其报价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309室

附件:关于土地估价报价的函

****

2025年9月30日


关于土地估价报价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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