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街(鹿山路-**路)、横塘路(昌普路-五福桥)、西街(滨河路-文化北路)、康佳路(景山路-华山路)、林枫路(马运路-华山路)、大**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西街横塘交安工程施工协作单位招标市政工程(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街项目(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西街横塘交安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规模:**街(鹿山路-**路)、横塘路(昌普路-五福桥)、西街(滨河路-文化北路)、康佳路(景山路-华山路)、林枫路(马运路-华山路)、大**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街(鹿山路-**路)生态化综合提升工程全长 713km,道路宽为 29 米;横塘路(昌普路-五福桥)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全长约 330 米,道路宽为24米;西街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全长约 472 米,道路宽为 16 米;林枫路(马运路一华山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全长约 521米,道路宽为 16米;康佳路(景山路一华山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全长约 288 米,道路宽为 16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标志标线、交通监控、交通信号灯、道路照明、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街项目西街横塘交安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内容:**街项目西街横塘交安工程施工,施工招标涉及:**街项目西街、横塘路段交安工程施工包括信号灯、监控摄像设备、交换机、配线、电缆标志板、配管、电缆、景观照明灯等,配合招标人创优整改以及根据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和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工程资料中所约定的全部施工项目内容等。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为西街横塘交安工程施工,招标1个包件,评出2家中标候选人。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① ,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1月1日。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①招标人设置计划工期时应明确具体的时间,以日历天为单位,开工当日不算在内。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 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下同)(网址:https://emp.****.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0月01日09时00分至 2025年10月07日09时00分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平台”,依次报名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0月14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 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①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 中交一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街项目 地 址 : **省**市**区 地 址 : 联 系 人 : 温舒豪 联 系 人 : 电 话 : 182****9152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 年 10 月 01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不作要求。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 (1)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工程分包。****公司不作要求)。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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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 (1)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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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从事相关工程5年以上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 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本工程相应类似经验 |
|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备本工程相应类似经验 |
|
| 安全员 |
1 |
具备本工程相应安全员相应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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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机械员 |
1 |
具备本工程相应类似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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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电焊机 |
ZX7-400 |
台 |
4 |
| 卷尺 |
10米 |
个 |
2 |
| 潜水泵 |
0.75KW-7.5KW |
台 |
3 |
| 发电机 |
柴油发电机 |
台 |
2 |
| 水准仪 |
/ |
台 |
2 |
| RTK |
/ |
台 |
1 |
| 全站仪 |
/ |
台 |
1 |
| 挖掘机 |
SY215C |
台 |
1 |
| 履带式推土机 |
125 |
台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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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3.3 |
质量目标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
| 1.3.4 |
安全目标② |
零安全生产事故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关联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不良状况或 不良信用记录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况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的时间 |
本次招标无投标预备会 |
| 1.11.1 |
劳务分包 |
√不允许劳务分包 □允许劳务分包 允许劳务分包的内容: / 对劳务分包商的要求: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合同范本、**街项目施工图纸、区域划分图、安全文明指导手册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标书代写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不含税×税率 |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 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https://emp.****.cn/ |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 □总价 |
| 3.2.5 |
安全生产费 |
安全生产费按照表格中列示的不含税单价填报,作为不可竞争性报价,据实结算,但总额包干使用。 |
| 3.2.7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不含税限价(总价)为****075.15元,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的总价不能超限价。清单项的招标限价供投标报价参考。 |
| 3.2.8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取“价税分离”。报价时按照 9 %税率报价。必须响应招标人的开票要求。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标书代写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提交 |
| |
投标保证金 |
□提交 |
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①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②: |
|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 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 (4)其他要求: |
| 3.4.3 |
退还投标保证金 及利息 |
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招标人 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电汇、 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其他形式的投标保 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
无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
2022年至2024年(若无2024年财务报表,则提交2021-2023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 材料要求 |
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标书代写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的业绩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
| 3.5.4 |
投标人信誉要求 |
同第一章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 3.5.5 |
主要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 |
同第一章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 3.5.6 |
拟投入本包件的施工设备 和辅助设施的证明材料要 求 |
同第一章附录 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
不允许 |
| 3.7.4 |
另行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 件份数 |
份数: / ,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 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 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 否 □ 是,退还安排: |
| 5.1 |
组织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地点: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标书代写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确定方式: √从 ****公司 专家库随机抽取。 □从 / 专家库直接确定。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
不超过 2 个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 |
不少于 3 日① |
| 7.4 |
****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
□ 是 √ 否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
不少于 3 日①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含税合同价,****集团信用评价主管部门评为 A或AA 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3 %签约含税合同价。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 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高新区支行 账 号 :322********600002025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 |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小组 地 址 :**省**市长江路875****广场 电 话 :0512-****1232 传 真 :无 邮政编码:215000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包件招标代理 服务费: □ 由招标人支付。 □ 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 ; 支付方式: ; 支付时间: 。 |
| 10.3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自2025年8月1日起新发生的采购开始,系统收费功能正式启用,****中心正常运营,拟向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收费标准如下: 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4.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5.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 支付时限: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缴纳电子采购服务费,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单位将被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公司“黑名单”。 支付流程: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一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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