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政综〔2013〕220号
****政府关于
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和农机**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制度创新,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作业水**产业化水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加速实现**县农机化发展由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和创新驱动型转变,全面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县农业机械化总动力达到26万千瓦,耕整地机械、联合收割机和水稻栽植机械保有量分别达到12000台、700台和500台,机耕作业面积达98%,机收作业面积达85%,机插作业面积达20%,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
到2020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35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大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有效推动我县农业集中规模经营。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坚持把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放在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首位,率先在全县实现主要农作物重点生产环节机械化;大力推进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推广应用高速插秧机和油菜收割机。到2015年,全县水稻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70%,耕种收作业机械实现升级换代;水稻栽植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20%,油菜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55%。
(二)着力改善农业机械化装备结构。按照“技术先进、科学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大力发展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重点发展大、中等功率、高性能、技术含量高、适应性强、复式多功能作业的机械。注重发展轻便、适用、低耗的中小型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成套设备。引导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合理配置动力机械和作业机具,提高动力机械配套比和综合利用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财政补贴,增加财政投入,适时发展农机具更新报废补偿试点工作,逐步淘汰污染重、效率低、能耗高的老旧农业机械。
(三)建立健全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社为主体,农机大户为骨干,****公司、农机协会、农机中介组织为补充,多种组织形式并存、高效便捷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扶持引导,******社,重点培育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带******社3个。强化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村为骨干、村民组为补充的农业机械维修示范网点,培育1-3个以维修高性能、大中型农业机械为重点的维修企业,确保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发挥应有作用。加强抗旱排涝和抢收抢种的机械化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抗灾能力和应急水平。
(四)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应用。加强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增产增收技术、**节约技术和环保技术,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应用水平。重点在仙阳、忠信、富岭、**、石陂、**、莲塘等****工厂化育秧、水稻机械化插秧增产增收技术,力争到2015年,基本消灭水稻育插秧空白村,全县水稻栽插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达60%;在仙阳、忠信、**、莲塘等乡(镇)推广应用水稻及油菜全程机械化,力争到2015年,全县推广油菜机械种植面积10万亩,同时依托经济作物和蔬菜种植大户,鼓励发展节油、节水、节肥、节种、节药和**综合利用的节约型农业机械,推广节水灌溉和设施农业装备,应用高效植保等环保型机械化技术,加快普及关键环节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
(五)着力加强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培养。加强县农机技术推广和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培训条件,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能力,积极构建农机实用人才培训体系,着力培训一批农机实用人才。将农机作业和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农机大户和农机经纪人培训,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培养一大批操作能手、维修能手和经营能手。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各类农机人才成长的用人机制,推行技术参与分配的有效形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稳定现代农业人才队伍,为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六)切实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机化公共服务条件和手段,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推广机构,提升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服务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法》,核定落实人员编制,确保农机化推广服务机构和人员稳定;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合理设置岗位,配齐农机监理人员,确保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正常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利益和财产安全。
(七)切实加强对农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强化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监管,建立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监理部门和**交管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优势互补,扩大执法范围和农机监理力度,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示范站建设,增加投入,配备完善必需的监理检测设备和技术装备。继续深入开展“创**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
(八)切实加强农机化信息网络建设。以提供快速、准确、全面的农机化信息服务为重点,加快农机化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到2015年,建成覆盖全县各乡镇(街道)的农机化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联结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且功能齐全、服务优良、高效共享的农机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
(九)切实强化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在用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强化对财政补贴农机的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网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推广力度,不断推动农机科技进步。结合农业主导产业,建****基地,重点示范推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机装备。****基地为依托,搞好试验示范和推广培训等工作,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机从业人员操作、维修和保养农业机械的技能。
(二)创新服务机制,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发展,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基层农机部门利用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机具入股等******社。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农机社会化服务业。积极推进农机服务信息化建设,为农业机械使用者提供农机产品供求、新农机新技术推广等信息。鼓励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服务,通过联户共用、农机租赁等途径,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
(三)狠抓源头管理,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依法加强对农机产品市场和维修网点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布的农机法规、行业标准、工作规范,切实做好事关人身安全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自走式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农机考试考核、上牌发证、技术检验、教育培训、现场执罚的制度和程序,严把农机安全生产源头关。深入开展“**农机”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农机”创建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力争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事故防范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等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财政政策,增加农业机械化投入。建立农机化发展经费保障机制,****事业单位履行公益性、执法职能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化的投入。自2013年起,逐年在县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工作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机化示范推广。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农机作业补助等扶持政策,重点加强对农机科技攻关、试验示范、推广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五)落实优惠政策,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以及相关技术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取得****机关批准同意后免征营业税,对企业从事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继续落实好农机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政策。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经县农****运输部门认定的从事农田作业的其他农业机械以及运输上述农业机械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工商、税******社办理登记不收取证照工本费,年检不收年检费。农田排水灌溉用电执行农业排灌电价政策。
(六)增强金融信贷支持,发展农机小额信贷。开展农业机械抵押、质押贷款,推广农户联保、农户互保、******社为成员担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采用财政贴息方式,******社和农民通过贷款购买急需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大力推进农机具政策性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保险经办机构不得拒保或者变相拒保。
(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要加大对农村机耕便民道路建设、提灌抗旱设施更新改造的投入力度,要将农村机耕便民道路、提灌抗旱设施建设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整治等农业项目,统一规划,同步实施,逐步构建“进组、入院、到田”的农村机耕道路网络,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恢复、新增农村机电灌溉面积,不断增强抗旱保栽能力。支持农机大户、******社建设机具停放场库,涉及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
五、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共同做好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督以及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保障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资金投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农机跨区作业绿色通道畅通。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科研开发的支持力度。银行业和保险****银行****公司积极开展农机信贷、保险业务。石油部门要建立农机用油的保障机制,重要农时农机加油优先、优质、优惠。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
****政府
2013年10月14日
**** 2013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