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5]11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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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5]11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5]11号)

曲出告字[2025]11号 2025/10/01

****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4333.33平方米

宗地坐落:

位于漳滏园(凤鸣湖公园)内,巨桥南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 并且 ≤1.5

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24

主要土地用途:

文化活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文化活动用地

4333.3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4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25BB0038

起始价:

146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分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10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02日 至 2025年10月29日 到 ****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02日 至 2025年10月29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0月30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31日 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设规划条件:
1.用地性质为公益性文化用地(图书与展览用地),禁止用于商业经营,不得配建商业设施。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
2.主要出入口位于宗地西侧,按规定退让其他地界;
3.建设项目要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项目土地证边线与建筑红线之间的场地硬化、绿化、供暖、供气、市政管网设施等建设设计方案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受让人须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确保生产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受让人需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开工建设,开工后一年内竣工(开工以办理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6.设计方案需提****委员会批准。
(二)1、本宗地为无底价出让。2、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3.受让人取得该宗地后不得分割、转让、抵押(主体竣工前不得抵押)。
****水利局负责评估拿地后项目施工对凤鸣湖公园道路、绿化等设施造成的损毁金额,办理土地不动产权****水利局缴纳损毁金额相当的保证金。项目竣工后,县水利局负责监督受让人恢复至原状后,退还保证金;****规划局、文旅局负责监督受让人禁止用于商业经营。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人民西路48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10-****989

开户单位:****财政局****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开户账号:913********277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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