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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0-0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县香溪河流域咸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根据行政监督部门意见,本项****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标书代写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郑久斌
电话:180****36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电 话:132****9275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