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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经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确定为高风险遗留地块,目前暂无开发利用计划,根据《**市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镇环办〔2023〕1号)要求,制定风险管控方案。
一、地块基本情况
****遗留地块位于江****开发区新港路西侧,北侧为丹****公司,东侧为****诚物资回收,南****公司,西侧45m为京杭**,地块占地面积约为25308平方米,中心坐标为东经119.579511°、北纬32.020760°。该地块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
二、划定管控区域情况
根据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情况,以及场地四周围墙围护的现状,考虑管控的全面性、经济性以及实用性,划定本地块的土壤风险管控范围为围墙围护的原厂区(见图1)。本地块内需要实施风险管控的区域面积为25308平方米。
图1 地块管控范围图
三、设立标识,发布公告
(一)该地块污染风险管控措施
1、设置管控区边界围挡;
2、设置地块信息标识牌(见图2);
3、配备管控人员;
4、建立地块管理资料档案。
图2 管控区标识牌
(二)该地块污染风险管控要求
1、禁止在本区域内种植农作物,养殖动物;
2、禁止在本区域进行开发建设活动;
3、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4、禁止向区域内排放污水;
5、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本区域;
6、禁止从事与本区域风险管控无关的其他项目、活动。
四、其他事项
如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地块监测工作可结合同步开展,地块经治理修复,效果评估通过后,地块管控工作自动解除。
****环境局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