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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30 16:10
****房屋征收公告
浔府征字〔2024〕1号
因石化产业园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小学南侧地块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其地面附着物决定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区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项目名称:****小学南侧地块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社区****泵站围墙,西至石化内部道路边界,南至石化长虹东路置换地边界,北至石化三小围墙;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房屋征收部门:****建设局。
四、实施单位:****办事处。
五、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六、签约地点:****小学南侧地块项目部(办公地址:****村委会,联系人:龚农商,联系电话:181****1127)。
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八、房屋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0****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小学南侧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