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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民政局关于修订****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民政部、省民政厅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市第十个“中华慈善日”暨“慈善+救助”****政府购买服务方案》,并组织人员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评审。经评审,拟确定********门市第十个“中华慈善日”暨“慈善+救助”宣传月启动仪式服务事项的承接主体,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58973.5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4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反映。
联系电话:0592-****035 传真:0592-****109
地址:**市**区**北路67号1号楼204室
邮编:361012
电子邮件:mzj_wqg@x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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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