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J〔2025〕23号
****政府关于**县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1批次(18挂) 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响)地挂呈字[2025]第1号,**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1批次(18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