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非机动车车棚工程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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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机动车车棚工程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拟对****非机动车车棚工程项目(二次)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非机动车车棚工程项目(二次)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高限价:97650.00元

四、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五、施工内容:建设非机动车车棚,按投影面积计算,面积约为279平方米,南北长45米,东西宽6.2米,包含基础施工及车棚安装。具体以询价文件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资质条件:

2.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2.2投标人拟派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2.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招标办。

3.报名须携带资料: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4本项目也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及****医院邮箱:****@163.com。(网上报名不限于工作日及工作时间)

八、开标地点、开标时间见询价文件。标书代写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东路2号

报名电话:0379-****5769

项目咨询电话:0379-****2289

监督电话:0379-****351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07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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