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5-10-09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11-0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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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保****改革局以保****改革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清发改审批【2025】项目134号批准建设,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6679.94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50442.53 万元 建设规模:****广场设计范围为规划发展西路西延路以北、**南站站房以南、规划经五路以东、规划经二路以西的围合区域,****广场、城市公交车场站、出租车场站、****停车场、场站综合楼组成,广场占地总面积约16.71万平方米;在站房**落客平台外设置一条高架落客匝道,匝道全长1289.89米;**周边三条道路分别为发展西路、规划经二路与规划经五路,其中发展西路全长2009米,规划经二路全长519米,规划经五路全长523米;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 **市**区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8586.57985 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11个月,其中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09 09:00至2025-10-14 18: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0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保****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实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执行“分散”评标,实行招标人代表和其他评标专家“不见面”评标,并确保信息畅通,需共同讨论问题的,可通过音频视频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实行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向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招标人:周朝南;招标代理机构:韩轩,联系电话:招标人:0312-****555;招标代理机构:0312-****6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服务中心 电话:0312-****60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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