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关于山东广交汇新材料有限公司干巾、湿巾及抗菌保鲜膜、牧草膜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日照-莒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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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分局 组配分类: 环评信息
成文日期: 2025-10-09 发布日期: 2025-10-09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环境局**分局关于****干巾、湿巾及抗菌保鲜膜、牧草膜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干巾、湿巾及抗菌保鲜膜、牧草膜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0-09 08:59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10月9日我局拟对****干巾、湿巾及抗菌保鲜膜、牧草膜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015

电子邮箱:jxhbjglk@rz.****.cn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276500

项目名称

****干巾、湿巾及抗菌保鲜膜、牧草膜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刘官庄镇高端塑料产业园8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创腾****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购置全自动干巾机10套,挤出吹膜机50套,全自动保鲜膜设备30套,全自动牧草膜设备30套,净化水设备1套,研发实验设备1套,年产洗脸巾500吨,抗菌保鲜袋2000吨,保鲜膜10000吨,牧草膜1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外运。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吹膜、流延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带软帘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搅拌、制袋、结粒、破碎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及未收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II时段其他行业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须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项目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下脚料回用于生产,洗脸巾生产线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过滤网、测试废料集中收集后委托有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能力企业回收利用,厂内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相关规定执行。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废活性炭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