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大院物业的更正公告(一)
项目名称:党校大院物业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变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原采购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09:30:00标书代写
更正为:
2025年10月16日 09:30:00
更正事项(二)
原采购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 09:30:00标书代写
更正为:
2025年10月16日 09:30:00
更正事项(三)
原采购文件商务项1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同类办公物业管理项目业绩的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的得0.5分,满分3分。【同一采购人的业绩不重复加分,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同类项目业绩的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的得0.5分,满分3分。【同一采购人的业绩不重复加分,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事项(四)
原采购文件商务项3满意度评价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至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同类办公物业管理项目的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证明材料的得0.5分,最高得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满意度评价(满意、优或其他同档次评价)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至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同类项目的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证明材料的得0.5分,最高得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满意度评价(满意、优或其他同档次评价)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9日
采购人:****
地址:**县滨**路241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 189****017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联 系 人: 谢岳霖 熊辉梅 0598-****566 电子信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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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