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南地块位于**省**市**区博州路以东、奥森路西、清平街以南、南二环辅路以北,****中心坐标东经116.00025°,北纬36.40591°。本地块占地总面积为85932m2,其中西侧区域规划为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54114m2,****小学用地,用地面积为31818m2。地块历史上一直为住宅、农田和空地,目前调查地块内大部分为杂草,小部分种植作物,南侧有住宅。
调查地块东侧为农田、空地和住宅;南侧为公路、住宅、企业,2002年建立******公司,2003年建立聊****公司,2012年建立****公司;西侧为农田、住宅;北侧为住宅,2022年开始修建东****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项目。
根据调查,地块现在的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按照甲方提供的控规调整方案可知,本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小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再开发利用前需对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查,查清地块范围内土壤、地下水的污染状况,初步评估人体健康风险与环境风险,提出合理可行的环境管理建议,并向环保部门申请备案后才能作为**项目用地使用。**市安泰城乡****公司委托****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本次调查工作阶段如下:2025年9月25日项目组对地块及周边进行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同时对地块内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
本次调查经过历史资料调查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筛结果等调查资料对比分析,甄别资料的有效性,分析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工作。通过调查,确认地块内及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对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不会产生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到此结束。
本调查报告认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