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瑞典HA****集团厂房建设二期工程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开审批[2024]11428号、津开审批[2024]11450号、津开审批[2025]1182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为****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6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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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厂房,建筑面积约6000㎡,占地面积4639.25 ㎡,项目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梯设备、光伏设备等,项目完成后用于对外出租。(不含国家及**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2.2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现代产业区彩云东街48号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瑞典HA****集团厂房建设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厂房,建筑面积约6000㎡,占地面积4639.25㎡,最大跨度21米,项目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梯设备等,项目完成后用于对外出租。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本标段总投资额159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6年05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 3 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
| 4、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9月30日1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3日16时00分00秒 4.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通过**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
| 5、 | 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的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标书代写 |
| 6、 | 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
|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李争 办公地址:**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汉北路18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周海波 电话:022-****3766 传真:022-****3766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贾力夫 办公地址:**市**新****广场4号楼 邮政编码:300459 联系人:周鑫、南晓霞、凡志凤 电话:022-****6106 传真:022-****5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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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年09月29日 | |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开发区****中心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李争
电话:022-****3766
传真:022-****3766
受理单位地点:**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汉北路18号
****开发区****中心
受理负责人: 陈功
电话: ****8743
传真: ****8700
电子邮箱: jkqjgzx@tj.****.cn
受理单位地点: ****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市公共**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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