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025年二水平集中降温系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答疑公告2
****受****委托,****煤矿2025年二水平集中降温系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项目答疑内容如下:
一、问题一
招标文件第一章3.1.2条中,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的要求相同,是否为同一人。
答: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可以为同一人。
二、问题二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3.1.3条和第三章2.2.4(1)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均要求:矿井地面集中式降温(用于矿井热害治理/防治),是否所有用于矿井热害治理或防治的降温方式均认可,如集中式降温、局部降温、井口降温等。
答: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本次招标为矿井二水平集中降温系统工程,降温方式为地面集中式降温系统,不认可其他方式。
三、问题三
第三章2.2.4(1)投标人业绩中将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分开单独计算。若投标人在同一个业绩中同时担任设计和施工任务,同一个业绩是否在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中均认可。若同一个业绩在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中均认可,一个业绩即可得6分,违背了招标公平公正的原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EPC总承包业绩中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可单独同时计分。
四、问题四
请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附件,包括附件一:《****煤矿二水平集中降温系统投资估算书》、附件二:《****煤矿二水平集中降温系统机电设备目录》、附件三附图的CAD文件。附件三附图的CAD文件能够满足统计工程量的要求。
答:提供地面总平面布置图和井下管路布置图的PDF文件,详见本答疑公告附件。
五:问题五
招标文件第五章中4.4主要设备清单中多项设备参数数量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4.4主要设备清单中的设备参数和数量能否调整。
如:空冷器的数量为4台无法同时满足3.1工程总承包范围中要求先期1个综采工作面、4 个掘进工作面的降温需求。
多介质过滤器规格型号为Φ2600mm,数量12套,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数量、规格型号不一致。
活性炭吸附装置规格型号为Φ2600mm,数量1套,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数量、规格型号不一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4.4 主要设备清单”(P105-106页)及P191中已有相关规定。
(1)本次招标范围仅包含二水平首采面,不包括4个掘进工作面末端设备及管路安装。
(2)多介质过滤器数量为1套。
(3)活性炭过滤器数量为1套。
六:问题六
招标文件第五章中4.4主要设备清单中全自动过滤器、Y型粗过滤器、手动反冲洗过滤器推荐了**高中压、**格瑞德、**百一品牌。
经沟通,**高中压****阀门厂,该厂主要生产阀门和Y型粗过滤器,不生产全自动过滤器、手动反冲洗过滤器。
**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制冷机组、热泵机组、冷却塔等设备,全自动过滤器、Y型粗过滤器、手动反****公司的主导产品。
无法找到能够生产销售全自动过滤器、Y型粗过滤器、手动反冲洗过滤器的**百一品牌。
能否将推荐品牌修改为菲洛克、**盛屹等主要生产全自动过滤器、Y型粗过滤器、手动反冲洗过滤器的品牌。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4.4 主要设备清单”(P105-106页)及P191中已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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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