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吴家山片区农村基础设施及路衍经济融合发展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1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区吴家山片区农村基础设施及路衍经济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万元) | 本工程最高限价暂定为54265.45万元;其中:设计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 60 %,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818.4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97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53447.00万元;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500********909****10101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刘老师 023-****318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周灵 138****2590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费率)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牵头单位:**** 联合体成员单位:****鸿****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59072.00元 设计费固定费率为59.00%, 设计费报价:****072.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96.10%,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11000.00元;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高京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津112********00676 | ||
| 设计负责人:张睿 | 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1A000605、201****0835 | |||||||
| 第二名 | 牵头单位:中****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交广****公司;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17215.04元 设计费固定费率为35.38%, 设计费报价****115.04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为83.61%,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91100.00元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靳志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粤111********17253 | ||
| 设计负责人:刘玉红 | 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30824、202****2660 | |||||||
| 第三名 | 牵头单位:****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94948.00元 设计费固定费率为56.00%, 设计费报价:****848.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为95.11%,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56100.00元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吴文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豫 141********04469 | ||
| 设计负责人:**周 | 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DJ201****011297、201****4576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名 | 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第二名 | 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第三名 | 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函评审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其设计费投标报价****200.00元,与投标时暂按1364.08万元×59.80%=****198.40元不一致,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单价/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根据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2要求,由评标委员投票后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3189)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10月9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