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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31/202509-00028 |
| 行政许可 |
| 综合政务,批复 |
| ****发改委****储备局) |
| 2025-09-16 |
| 2025-09-16 09:01 |
| 灵发改审批〔2025〕96号 |
| 有效 |
| 暂无 |
| 项目 |
| ****发改委****小学云路校区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体育局:
报来《****小学云路校区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学水**教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闫河路与薄山路交叉口西南侧。
四、项目建设期:1年。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7879.00平方米(约41.8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9903.1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9512.0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91.10平方米。**行政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风雨操场、配电房及门卫等功能用房,配套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道路场地硬化、绿化、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性捐建资金。
七、请你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规定程序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