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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副食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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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更正预中标结果:第1包预中标供应商**九****公司变更为****。
四、公示期限: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五、质疑
如投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确定预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人。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标书代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受: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相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梁先生 189****0301
九、监督人联系方式
徐先生185****0912
二〇二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