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公正有关规定,现就我部反无人器材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省**市某部。
二、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反无人防护系统1套、无人机反制盾2套。
三、概算金额
约52万元。
四、技术要求与服务要求
| 序号 |
商品 名称 |
主要功能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 |
采购 数量 |
单价限额(元) |
总价限额(元) |
| 1 |
反无人防护系统 |
1.设备一体化设计,探测和干扰模块在一个主机箱,主机和天线之间无外置连接线缆,单台设备可以完成无人机的探测、干扰功能; 2.设备采用固定式安装或流动式部署,非便携式设备,需适应7x24小时全天候持续工作; 3.设备可对同方向、同品牌型号、同工作频段的两架无人机,只干扰其中一架无人机,不影响另一架飞行(靶机为主流Ocusync系列无人机); 4.设备可对探测到的新增无线信号进行预警,并能显示出陌生无线电信号频点、带宽; 5.设备可全向探测、全向干扰,360度全方位防御; 6.可以多频段进行干扰,需要覆盖大部分常见无人机信号。具有很强的环境适应性,要具有防水防尘 |
1.探测频段:300MHz-6GHz; 2.探测距离:≥3km; 3.探测角度:水平360°; 4.干扰频段:433MHz/600MHz/ 868MHz/915MHz/ 1.1GHz/1.4GHz/ 1.5GHz/1.7GHz/ 2.4GHz/2.6GHz/ 5.2GHz/5.6GHz/ 5.8GHz/,至少包含以上频点,同时可根据需要可调整干扰频率; 5.同时并发频点数:≥10个(频谱仪器测量); 6.干扰距离:≥1km; 7.干扰作用角度:水平360°; 8.设备功耗:≤800W; 9.工作温度:-40℃~+55℃; 10.外壳防护等级:IP66; 11.重量:≤45kg |
1 |
360000 |
360000 |
| 2 |
无人机反制盾 |
1.设备非枪形外观; 2.电量指示功能:设备可实现显示电池剩余电量和电压,并在触摸屏休眠时仍能正常显示电量; 3.操作方式:设备配备内置触摸屏,通过触摸屏控制干扰信号开启和关闭,并支持手动工作 |
1.发射频率: 第1信道:(840~928)±5MHz; 第2信道:(1550~1620)±5MHz; 第3信道:(2400~2485)±5MHz; 第4信道:(5725~5850)±5MHz 第5信道:(5140~5945)±5MHz; 2.拦截距离:≥2km(平地无遮挡环境); 3.展开撤收时间:展开时间≤6.0s;收撤时间≤6.0s; 4.全通道持续发射时间:30min(全频开启); 5.启动时间:设备从接通电源至设备可以发射干扰信号的设备启动时间应≤5.0s 6.工作温度:-20℃~+55℃; 7.设备尺寸:≤280mm×170mm×260mm; 8.重量:≤6.5kg |
2 |
80000 |
160000 |
| 总价 |
5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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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供应商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BM二级或信息系统SM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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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一)交付时间。2025年11月上旬。
(二)交付地点。**省**市。
六、拟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5.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一)联系方式:153****8500
(二)联系人:黎先生
(三)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