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为贯彻落实《**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大型场馆、旅游景点、道路、桥梁、隧道等公共场所以及铁路、公路、 机场、地铁等交通枢纽,应当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便利;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 有企业等单位和铁路、公路、机场、地铁等交通枢纽,应当向基站建设免费开放”等要求,****管理局《关于加快公共**开放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鲁通管〔2023〕53号)和《**市人 ****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加快推进5G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0〕28号)等有关 法规及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我县通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双千兆”网络覆盖率,提升我县数字经济 发展水平,聊****办公室**办事处组织各通信运营企业、 铁塔公司梳理了《高**公 共**向通信基础设施开放免费清单(2025年第一批)》,现予公示。
公共**属国家所有,主要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资委下属控股企业等公共机 构的办公场所和所属建筑物;学校、医院、公园、广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公共文化和体育 服务场所;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及其防护绿带、城市轨道交通,以及机场、**、车 站、码头、渡口、通航建筑物、路灯、道路指示牌、公共视频监控、**架等公共设施;商用建筑、 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等。
本公示清单所列各公共**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向铁 塔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免费平等开放,积极支持其管理的公共**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进入便利。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反映,联系电话:176****3538,邮箱:Ictfbsskfqbsc@lc.****.cn
附件:《****开发区公共**向通信基础设施开放免费清单(2025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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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9日
附件
| ****开发区公共**向通信基础设施开放免费清单(2025年第一批) | |||||
| 序 号 | 区县 | 重点场所类型 | 公共**名称 | 具体位置 | 牵头单位 |
| 1 | 开发区 | 学校 | ****小学 | ****实验小学楼顶 | ****小学 |
| 2 | 开发区 | 公共场所 | 李太屯搬迁**基站 | 黄河路华山路路口西200米**绿化带 | ****规划局****分局 |
| 3 | 开发区 | 国家机关 | ****大队 | ******局****分局办公楼顶 | ****开发区分局 |
| 4 | 开发区 | 公共场所 | ****管委会 | 华宇路嵩山路路口西200米**绿化带 | ****规划局****分局 |
| 5 | 开发区 | 公共场所 | 星光和园东北角路口位置基站 | 海河路**路路口东南角 | ****规划局****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