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孙岗乡棠店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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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孙岗乡棠店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孙岗乡棠店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嘉苑小区(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风阳县府城镇中都城商业街15-12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成交金额:贰佰贰拾柒万元整(小写:****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区孙岗乡棠店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安全设施、300户污水处理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张昊伟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07347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燮畅、林芳、董绪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8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61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市**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财保大楼3楼,联系电话:0564-****808。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孙岗乡

联系方式:0564-****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淠河新区38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4-****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5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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