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惠生物医药产业项目(一期)

审批
广东-惠州-惠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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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021697M黄辉球
程必军**省**市**区
**市**区高新科技产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九惠生物医药产业项目(一期)
2018版本:042-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C2740-C2740-中成药生产
**省**市**区 高新科技产业园****
经度:114.466322 纬度: 22.992078****环境局
2019-04-09
惠市环建〔2019〕21号****
2023-08-1445717.3
1140****
914********021697M****
914********021697M******公司
****1302MA53YGRXX32023-07-01
2025-01-012025-03-03
2025-08-292025-09-26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912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扩建迁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年产颗粒剂6.51亿袋;年产片剂11亿片、胶囊6.7亿粒、颗粒剂6.51亿袋、配方颗粒9.6亿袋、丸剂2亿袋、滴丸600万瓶、乳膏剂9900万支项目一期年产颗粒剂6.51亿袋
分期建设,一期生产属于总产能范围。 根据《九惠生物医药产业项目非重大变动技术论证报告》中的论证,老厂项目情况均符合其原环评审批和《国家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021697M001X)要求,由于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考虑发展及市场需要,建设单位拟分两期进行搬迁,搬迁期间,新旧厂区**时生产,为控制新旧厂区同时生产时的生产情况不超过迁扩建环评(惠市环建〔2019〕21号)审批量。本项目为分期的一期建设,搬迁过渡期的老厂+本项目一期合计生产能力不会达到审批产能。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提和水提醇沉-粉碎过筛-混合-制粒-干燥-混合-包装水提和水提醇沉-粉碎过筛-混合-制粒-干燥-混合-包装
本项目属于分期验收的项目一期,未新增产品与工艺,原环评文件工程内容分析较简单,原环评中已描述中药材前处理拣选和清洗工艺并进行了该工艺的产排污分析,但未确定具体设备名称和数量。因此公司在2022年已委托第三方编制《九惠生物医药产业项目非重大变动技术论证报告》对设备变动进行分析并通过专家意见后取得排污许可证,本项目一期建设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增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在总量范围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环评中:提取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提取车间产生的乙醇废气设置乙醇回收废气治理设施(冷凝回收、吸收);制剂车间产生的颗粒物使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混合器、絮凝池、沉淀池、超效浅层气浮装置、两级厌氧IC反应器、A/O工艺、污泥浓缩及脱水、除臭系统。原环评中锅炉房、提取车间及综合制剂楼(颗粒剂生产线)共设置4个废气排放口实际建设:项目一期中提取车间的颗粒物通过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提取车间产生的乙醇废气设置乙醇回收废气治理设施(冷凝回收、吸收);制剂车间产生的颗粒物使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制剂车间内的干燥废气改为使用水喷淋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预处理、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UASB系统、二级A/O系统、污泥浓缩及脱水、加药脱色及消毒、除臭系统本次改变不会造成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或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 本项目一期未新增主要排放口,环评中锅炉房、提取车间及综合制剂楼(颗粒剂生产线)共设置4个废气排放口,由****生产车间布局情况及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无法合并排放口排放,故锅炉房、提取车间及综合制剂楼一期共设置14个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废气处理设施由****车间布置和处理要求,将制剂车间产生的颗粒物使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制剂车间内的干燥废气改为使用水喷淋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一期未新增主要排放口,原环评中锅炉房、提取车间及综合制剂楼(颗粒剂生产线)共设置4个废气排放口,由****生产车间布局情况及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无法合并排放口排放,故锅炉房、提取车间及综合制剂楼一期共设置14个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3.3 4.1666 0 0 3.3 3.3
0 1.6 1.664 0 0 1.6 1.6
0 0.2 0.208 0 0 0.2 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12 0.12 0 0 0.12 0.12 /
0 0.681 18.53 0 0 0.681 0.681 /
0 0 0 0 0 0 0 /
0 0.812 0.812 0 0 0.812 0.81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处理厂二期工程进管标准 已建设 已检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2个天然气锅炉直排+DA005、DA00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2 2套袋式除尘器+DA0013、DA0014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3 6套水喷淋塔+DA007-DA012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4 4套袋式除尘器+DA001-DA004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挡板隔离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在厂内暂存****公司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采用封闭厂房防雨淋,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在硬化后的混凝土表面和墙裙涂覆一层地胶防腐、防渗,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设置事故水重力自流式收集系统和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物料及废水不直接排至外环境,保障环境安全。 已编制应急预案、设置事故应急池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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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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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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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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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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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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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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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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