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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市康美镇梅元村康元路201号 | 17,426,112.00元 | 91.31 |
采购包1(**市**水系巡查服务):
服务类(****)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市**水系巡查 服务 | 1、**市**水系巡查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按照招标文件及其技术服务要求 | 本项目采用 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年 | 按照招标文件及其服务标准 | 5,808,704.00 |
| 1-2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市**水系巡查 服务 | 2、**市**水系巡查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按照招标文件及其技术服务要求 | 本项目采用 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年 | 按照招标文件及其服务标准 | 5,808,704.00 |
| 1-3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市**水系巡查 服务 | 3、**市**水系巡查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按照招标文件及其技术服务要求 | 本项目采用 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年 | 按照招标文件及其服务标准 | 5,808,704.00 |
| 采购人代表: | 王国鼎 |
| 评审专家: | 邓义林 、 刘家隆 、 彭卫国 、 吴章宏 、 姚少波 、 杨福民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乘以(1-中标人报价下浮率)为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即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按0.8%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按0.45%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按0.2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中信银行**江滨路支行,账号:761********0001847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水系巡查服务:8.806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情况:****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市****一中路54号
联系方式:王国鼎 0591-****301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
联系方式:赵斌、陈焕亮、彭婷 0591-****35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斌、陈焕亮、彭婷
电话:059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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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