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审批
河北-邢台-宁晋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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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5-10-06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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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宁北街道荆里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5年第88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拟征收宁北街道荆里庄村村南位于滨******艺术中心,西至滨**路,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凤鸣湖公园)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拟征收宁北街道荆里庄村土地0.3944公顷,农用地0.3944公顷(其中耕地0.3749公顷)的土地,无农村村民住宅,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83万元/公顷(12.2万元/亩),计72.175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子辉 电话:0319-****036

地 址:****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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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县2025年度第88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勘测定界图.pdf

88批土地现状调查表.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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