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优品(哈亚雪)品质提升专项评审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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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首次询价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拟就**优品(哈亚雪)品质提升专项评审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优品(哈亚雪)品质提升专项评审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项目内容:供应商组建评审组依据《“**优品”品质旅游认证通用要求》(DB23/T3931—2025)地方标准,结合我省冰雪旅游实际对各市(地)推荐的2025—2026年度冰雪季“**优品”品质旅行产品(不少于20个)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对旅行产品涉及的景区景点、餐饮住宿、游乐项目、服务质量等重要内容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核查,开展现场指导。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根据审核实际和现场质询情况进行打分排序,最终遴选出10个2025—2026年度冰雪季“**优品”品质旅行产品,并将评****旅游厅备案。

(四)专家资质:供应商应具有相对稳定的专家**,组织****协会(CCAA)相应领域注册资格,或熟悉“**优品”品质旅游认证工作的人员和相关技术专家成立专家队伍开展工作,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认定需求:协会类供应商应当对遴选出的旅游产品在其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进行发布。认证机构类供应商应为遴选出的旅游产品发放“**优品”品质旅游认证标志。

(六)类别:服务类

(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八)项目控制价:本项目的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万元,报价为完成项目服务内容的全包价,报价高于上述最高限价的视为报价无效。

(九)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协会或通过****管理委员会(CNAS)认可,具有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技术服务能力认证的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文件的提交

(一)报价文件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当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对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不再作要求)、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报价单(格式自拟)及其他有关资格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10月13日17:30前,逾期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三)提交方式:将全部报价文件材料打成一个压缩包,并以“**优品+单位名称”方式命名,在规定提交时间内成功发至指定邮箱(****@163.com)。

四、执行单位确定方式

(一)本次招选项目执行单位由采购人****政府采购专****小组,在有效报价单位不少于3家的条件下进行,采用经报价的最低价法选取确定,若出现2家或2家以上报价相同且为最低价时,按指定邮箱收件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以报价时间更早优先)。

(二)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询价无效,将择日重新组织询价。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旅游厅市场处咨询。

联系人:陈硕

联系电话:0451—****3347/18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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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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