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港**港区**作业区协诚**公用码头二期工程(陆域部分桩基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市****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港**港区**作业区协诚**公用码头二期工程(陆域部分桩基工程)项目部,该项目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强预应力管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2.2.1工程概况:
马建集团**港**港区**作业区协诚**公用码头二期工程(陆域部分桩基工程)项目位于**市**区**江大****公司西南。**港**港区**作业区协诚**公用码头二期工程**4个10000 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20000吨级船舶设计),设计年吞吐量为555 万吨,年通过能力为600 万吨,码头占用长**线656.243m,陆域设计有108mX144m 废钢仓库1座(每跨 36m,共3跨)、72mX192m成品钢材仓库1座(每跨 36m,共2跨)、36mX348m 板坯仓库1座,道路及水电气等公辅设施桩基施工,桩型为PHC500 AB100。预计高强预应力管桩打入量25万米。本项目高强预应力管桩采购共约25万米,拟确定2家中标人,第一中标人负责60%份额(15万米),第二中标人负责40%份额(10万米)
本项目位于**市**区**江大****公司西南,交通便利。
2.2招标内容:招标物资一览表(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高强预应力管桩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满足施工需求。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所供应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证书。
3.1.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同类投
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7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投标人不能存在中国铁建**方警示名录中。
4招标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招标安排
5.1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4日至10月8日(**时间,下同)。
公告方式:(www.****.cn/)上发布。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3日(8:00-11:30,13:00-16: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
5.3购买须知:
5.3.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①投标申请表(见附表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所持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5.3.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招标服务费:500.00元/包件,如要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则需要缴纳多个招标服务费。****银行汇款方式购买,由招标方在收款后出收据给投标方,招标方以QQ邮箱方式向缴纳招标服务费的投标方发送标书的电子文本。(说明:******集团**港协诚**公用码头二期工程项目**材料**包件招标服务费)。
5.3.3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
5.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各投标人。
5.5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5年11月3日上午8:00-10:00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没有按条件密封或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标书代写
6.1 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10:00。
6.2 地点:******港**港区**作业区协诚**公用码头二期工程(陆域部分桩基工程)项目部会议室。
届时欢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港**港区**作业区协诚**公用码头二期工程(陆域部分桩基工程)项目部。
地 址:**市**区**江大****公司西南。
联 系 人:潘嘉军 电话:139****2141
电子邮箱:****@qq.com
8监督人
****纪委监察审计部
0555-****827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
**港**港区**作业区协诚**
公用码头二期工程(陆域部分桩基工程)项目部 二〇二五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