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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09 09:51
辰水政〔2025〕61号
关于**县修溪镇葛藤溪村等5个供水工程
取水许可证变更事项的批复
**县****委员会、******委员会、**县****委员会、**县****委员会、**县****委员会:
你单位办理取水许可变更申请等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你单位变更取水许可证法人信息。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六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根据你单位申请,同意**县修溪镇葛藤溪村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1-0073)由原法人余斌变更为谭永贵;同意**县修溪镇黄埠村许垴坡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1-0071)由原法人余斌变更为邓永军;同意**县修溪镇伍家湾村集中饮水安全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G2021-0075)由原法人余斌变更为熊世爱;同意**县修溪镇征溪口村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1-0074)由原法人余斌变更为刘阳;同意**县修溪镇龚家湾村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由原法人余斌变更为龚德胜。取水许可证中其他载明事项均不变更。
****水利局
2025年9月11日
**** 2025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