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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按照《**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和《关于更新吉****采购部分日常业务办理事项及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公示质疑程序,现将2025年9月**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日常信息变更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9月医用耗材日常信息变更明细表
承办人:金莲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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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