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医学检验类相关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09日 14: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一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30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河下街9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68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330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医学检验类相关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2 09:00:00,更正为:2025-10-25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22 09:00:00,更正为:2025-10-25 09:00:00。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的第4点内容,更正为“4、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的核心产品为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十五)全自动生免一体机,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若供应商在同一品牌认定环节未填写具体品牌,评标委员会将以“标的说明一览表”填写的品牌进行评审。若因供应商未在“标的说明一览表”中****委员会无法对同一品牌事项进行认定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关于合同包1的所有参数的要求。涉及到的合同包2的字眼均修改为合同包1。
3、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关于“合同包一的设备不少于三年原厂整机保修(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或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更长保修期限的从其要求),终身维护,负责软件升级”。的内容。
4、原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10-22 09:00:00”更正为“2025-10-25 09:00:00”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09日
1、本次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其余不变。
名称:****
地址:**市**区河下街90号
联系方式:0591-****6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33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话:0591-****3301
****
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