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总医院医学检验类相关医疗设备一批(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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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院医学检验类相关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14:34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0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一彬
项目联系电话 0591-****3301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河下街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6899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33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医学检验类相关医疗设备一批(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的第4点内容、“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及“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的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2 09:00:00,更正为:2025-10-25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22 09:00:00,更正为:2025-10-25 09:00:00。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的第4点内容,更正为“4、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的核心产品为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十五)全自动生免一体机,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若供应商在同一品牌认定环节未填写具体品牌,评标委员会将以“标的说明一览表”填写的品牌进行评审。若因供应商未在“标的说明一览表”中****委员会无法对同一品牌事项进行认定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关于合同包1的所有参数的要求。涉及到的合同包2的字眼均修改为合同包1。

3、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关于“合同包一的设备不少于三年原厂整机保修(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或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更长保修期限的从其要求),终身维护,负责软件升级”。的内容。

4、原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10-22 09:00:00”更正为“2025-10-25 09:00:00”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其余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河下街90号

联系方式:0591-****6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话:0591-****3301

****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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