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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经调查,******局认定下列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 序号 | 使用权人 | 宗地位置 | 闲置认定时间 | 闲置原因 |
| 1 | ******联社 | 江东新区**镇梧峰田心村店背猪麻坑 | 2025年9月25日 | 2017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12****政府发布的“双暂停”政策影响;2019年7月12日至2024年11月2日因该宗用地****人民政府批复的高铁**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导致权利人无法开发建设。2024年11月3日高铁新****市政府批复后,上述用地已符合现行控规,但未有闲置土地认**果导致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导致开发动工延迟。 |
| 2 | 河****公司 | ****园区东环南**面、经八路东边 | 2025年9月25日 | 2019年9月19日(权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直至2021年9月因高压线塔未迁改、****园区临时10KV高压线路压占地块、****政府市政道路经八路占用部分用地,导致权利人暂无法开发建设。 |
| 3 | 张湘梅 | 江东新区**管理****开发区、**紫公路西南面 | 2025年9月25日 | 权利人2019年3月2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至2024年11月15日,因片区拟进行征收,导致暂无法开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