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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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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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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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 ****医疗废物处置 **** **省**市郭店镇 570,000.00 评审价格:570000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医疗废物处置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焱焱、王华清、王维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于五月底到期,拟对该服务进行采购。根据往年数据,壹个年度发生费用约57万元,****医院住院人数和门诊人数据实回算。收费依据:郑发改收费函〔2022]1号“****医院按****医院住院管理系统数据为准)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每床位每日2.5元;门诊医疗废物处置费每人次0.1元。”。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我省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不得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市区域内只有****具有经营资格及权限。结合市场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华南路路东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371-****9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市**镇**大道**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华祥国贸7层707室
联系人:于培
联系方式:138****7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培
联系方式:138****7331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09
中标通知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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