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学生宿舍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学生宿舍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区**西路24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鲁老师0553-****87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910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国梁、王丽 177****6560、182****828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 | 969980 | |||||||
| 项目负责人 | 宋志荣 | |||||||
| 证书编号:200****0654、****998 |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建筑学) | ||||||||
| 工期(天) | 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结束,其中各建设内容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1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不含修改时间)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医院建设项目 2、****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龙腾****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 | 971200 | |||||||
| 项目负责人 | 曲国华 | |||||||
| 证书编号:200****1452;202****00006 |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正高级建筑师 | ||||||||
| 工期(天) | 40个日历天(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结束,其中各建设内容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1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不含修改时间)。)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N0.2020G95地块商务办公项目设计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 | 968000 | |||||||
| 项目负责人 | 李曼 | |||||||
| 证书编号:201****2192/201****00063 | ||||||||
| 证书名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建筑师 | ||||||||
| 工期(天) | 4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市**区姚寨沟民俗文化街区项目 2、博智总部新大楼设计服务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