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司西克CEMS备品备件长协项目直接采购采购公示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为贯彻《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监测监管,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管理水平,国家制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标准,****为积极响应标准要求,达到对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监测,公司所属项目部脱硫脱硝系统CEMS装置需定期维护,现采购一批备品备件,以满足日常运行管理。****公司脱硫脱硝CEMS采用西克品牌共15个项目部,包括:**项目部、沈东项目部、**项目部、**项目部、**北郊项目部、五彩湾项目部、**项目部、洛河项目部、虎山项目部、吕四港项目部、**项目部。
采购范围:1.2.1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大****公司所辖15个项目部脱硫脱硝西克CEMS备品备件采购,分公司其他所属项目部如有需要,可依照执行。供货范围为现场检修维护需要的西克CEMS备品备件。 1.2.2应答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采购方所需数量的西克CEMS备品备件相关技术文件,在安装、功能与性能测试、试验、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服务,并保证符合本规范书的条文和采购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二、采购方式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监测监管,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管理水平,国家制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标准,****为积极响应标准要求,达到对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监测,公司所属项目部脱硫脱硝系统CEMS装置需定期维护,现采购一批备品备件,以满足日常运行管理。项目部脱硫脱硝系统CEMS装置为西克品牌CEMS装置(恩德斯豪斯****公司),****为该品****集团****公司唯一授权经销商,为保证系统的一致性,需向原品牌供应商采购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 根据《****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为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一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二是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三是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四是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是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六是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七是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其中公开定价且指定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直接与指定供应商签订合同。 本项目符合“四是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上述规定,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与****进行直接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四、公示的期限
2025-10-09 14:12至2025-10-15 17:00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银河大街6****中心B座
联系人:卞祥真
电话:010-****7640
电子邮箱:****@cweme.com
六、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