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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医院****医院****停车场建****处理站)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医院****医院****停车场建****处理站)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棉湖镇洪棉公路旁135号
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8月20日
调试日期:2025年10月09日至2026年01月08日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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