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5-10-09 09:41
辰水政〔2025〕55号
关于**县柿溪乡溪口村、石山关村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变更事项的批复
******委员会、**县****委员会:
你单位办理取水许可变更申请等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你们变更取水许可证法人、取水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六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根据你单位申请,同意**县柿溪乡溪口村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D431223S2021-0003)由原法人包昌锡变更为张贤祥,单位名****人民政府变更为******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14********0745240变更为****1223ME****8294;同意**县柿溪乡石山关村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编号****)由原单位名称柿****服务站变更为**县****委员会。取水许可证中其他载明事项均不变更。
****水利局
2025年9月5日
**** 2025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