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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1MA1MF65U4C | 建设单位法人:韩峰 |
| 韩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弶港镇川新线海堤东侧 |
| 4吨生物质蒸汽锅炉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弶港镇川新线海堤东侧 |
| 经度:120.86973 纬度: 32.836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8 |
| 盐环东表复〔2023〕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81MAIMF65U4C001X |
| 2023-10-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 |
| 4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81MA1MF65U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MA1MKDEG-3 | 验收监测单位:**学府****公司 |
| ****0191MAC3A5QL78 | 竣工时间:2024-10-20 |
| 2024-10-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05 |
| 2025-09-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118c34 |
| 生物质蒸汽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生物质蒸汽锅炉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蒸汽10560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蒸汽5940t/a |
| 实际建设3吨生物质蒸汽锅炉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软水制备-生物质蒸汽锅炉,对应原辅材料及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软水制备-生物质蒸汽锅炉,对应原辅材料及设备 |
|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要,锅炉规格由4t调整为3t;其生产能力削减,不涉及重大变动,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物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脉冲袋式除尘+碱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料仓库储存废气无组织排放。喷****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新增废水排放;不涉及主要排放口;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固废:废膜、****设备厂家回收;炉渣、集尘灰、污泥集中外售;400m3事故池(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情况:生物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脉冲袋式除尘+碱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料仓库储存废气无组织排放。喷****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新增废水排放;不涉及主要排放口;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固废:废膜、****设备厂家回收;炉渣、集尘灰、污泥集中外售;400m3事故池(依托现有)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盐****应急中心意见,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4吨生物质蒸汽锅炉技改项目在拟定地点(**市弶港镇川新线海堤东侧)实施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可行性。项目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本项目仅对厂区供热系统进行改造。全厂无害化处置能力不变。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不得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落后产品。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与现有项****处理站(依托现有,采用调节+气浮+接触氧化+沉淀+超滤处理工艺,设计能力为8m3/d)处理达回用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地面清洗和车辆进场洗消,其余部分经槽车运****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公司经槽车外运处理总量有所减少。待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无条件接管。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及排气简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限值;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生物质锅炉(城市建成区)相应限值。 本项目共设置1根排气筒。 项目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所有废气产生环节在安全许可的同时须采用密闭化生产工艺和负压操作措施;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应科学设计,并加强运营维护,确保高效稳**全。合理布局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的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废膜、****设备厂家回收;炉渣、污泥、布袋除尘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各类防渗区域须达到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加强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防止生产过程、污染治理设施及固废暂存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重点关注废气治理设施等本质安全设计和规范良性运转、各类固废的暂存、处置和转运合法合规性。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镇和**市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项目依托现有的事故池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的接纳;事故池正常工况下应空置,保证生产单元发生事故时,泄露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停产,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待完成收集池内废水处置后方可恢复生产。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须以生产车间、污水站各边界外50米形成的包络线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如有居民,项目须在居民拆迁完毕后方可投产。****政府应强化规划管理,今后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各类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本项目/全公司):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颗粒物≤0.09/0.09吨/年、NOX≤0.5112/0.5112吨/年、SO2≤0.3672/0.3672吨/年、NH3≤0/0.0024吨/年、H2S≤0/0.001吨/年。 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0/1289.9吨/年、化学需氧量≤0/0.0077吨/年、悬浮物≤0/0.0387吨/年、氨氮≤0/0.0077吨/年、总磷≤0/0.00001吨/年、动植物油≤0/0.0026吨/年、总余氯≤0/0.0006吨/年、石油类≤0/0.0005吨/年、粪大肠菌群≤0/****800个/年 待燃天然气后,全公司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须及时向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重新核定。 | 实际建设情况:****4吨生物质蒸汽锅炉技改项目位于**市弶港镇川新线海堤东侧。实际项目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建设3吨生物质蒸汽锅炉。本项目建成后年产蒸汽7920t/a,全厂无害化处置能力不变。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生****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槽车拖运至**市三仓****公司深度处理,尾水排入三仓河。企业生物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脉冲袋式除尘+碱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料仓库储存废气无组织排放。 根据**学府****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宁学府环境』(2024)检字第1080号)本项目生物质燃烧废气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均达标排放。本项目选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等降噪措施,根据**学府****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宁学府环境』(2024)检字第1080号),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膜、****设备厂家回收;炉渣、集尘灰集中外售。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要求。本项目地下水与土壤已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各类防渗区域须达到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本项目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送局备案(编号:320****025026L);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事故池正常工况下空置,保证生产单元发生事故时,泄漏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立即停产,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待完成收集池内废水处置后方恢复生产。本项目已在生产车间、污水间边界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详见附图10)。根据**学府****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宁学府环境』(2024)检字第1080号),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不超总量;本项目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生****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槽车拖运至**市三仓****公司深度处理,尾水排入三仓河。 |
| 与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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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71 | 0 | 0 | 0 | 0 | 0.071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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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02 | 0.142 | 0.3672 | 0.202 | 0 | 0.142 | -0.06 | / |
| 0.404 | 0.4831 | 0.5112 | 0.404 | 0 | 0.483 | 0.079 | / |
| 0.01 | 0.0792 | 0.09 | 0.01 | 0 | 0.079 | 0.06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敞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用水”中较为严格标准 | 污水处理站 | 『宁学府环境』(2025)检字第0575号 |
| 1 | 低氮燃烧器+脉冲袋式除尘+碱水喷淋+3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生物质锅炉(城市建成区)相关浓度限值 | 低氮燃烧器+脉冲袋式除尘+碱水喷淋+3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宁学府环境』(2024)检字第1080号 |
| 1 |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宁学府环境』(2024)检字第1080号 |
| 1 | 一般固废仓库5m2 | 一般固废仓库5m2 |
| 1 | 风险应急器材、应急预案、依托现有400m3应急事故池 | 风险应急器材、应急预案、依托现有400m3应急事故池 |
| ****处理站、400m3应急事故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处理站、400m3应急事故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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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