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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EPC)**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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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公告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修改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因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发生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原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4日24:00时止,现变更延期至: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4日24:00时止;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现延期至: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澄清公告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