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9月18日起,****委员会原书记冯军、****政府镇长刘洪波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蒲 智
审计组成员:涂靖雨(主审)、杨述成、刘自豪、王姝佩
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纪举报电话:183****2918
联系单位: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单位地址:**市**路666号
邮政编码:62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