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项目名称:**市本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市本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费
数量:1
单位:个
预算金额:9384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市本级应急广播系统的日常运维、网络维护和网络安全等服务;提供应急信息音视频的制作、播发等服务;提供系统建设中所有软硬件运维、更新、维修等服务。提供16条100M专线和61条20M专线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各类数据统计分析等服务。系统运行所涉及的机房、供电、空调、物业等其他相关费用等。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考核为良好,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服务内容不变,合同金额原则上不变,具体依批准的预算为准。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下述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2.应急广播系统是一个综合运用各类广播电视**的应用系统,对内容安全、播出安全、传输安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在应急广播发布的内容的制作、播出、台站**调度等方面有不可替代性。****作为**市本级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单位,在传输链路**方面具有唯一性。
3.**市本级应急广播系统依托****的广播电视**建设,从服务的一致性、设备的配套性、传输的安全性、系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考量,本项目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
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法定条件。同意本项目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对象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天鹅湖路5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吴海波
联系地址:******中心A518
联系电话:0551-****9966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光磊
联系地址:**市政务区**路1号
联系电话:0551-****208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张工
联系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6楼
联系电话:0551-****3922、****392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