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10683-2024-015074 文 号:竹发改审〔2024〕38号 发布时间:2024-07-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发改局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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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审查S419**市遵道镇(**村)至金花镇(**村)段大修工程概算的请示》(竹公管〔2024〕42号)收悉。****政府批准以竹发改建〔2022〕128号批复项目建议书,并以竹发改审〔2022〕156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由中顾****公司编制,初步****交通局审查并批复(竹交便〔2024〕6号),投资概算由**远通工程****公司审核后出具评审报告。****政府公文处理笺B2024-426),现将项目投资概算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S419**市遵道镇(**村)至金花镇(**村)段大修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市广济镇、**镇、麓棠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9.454km, 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路肩墙、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五、建设工期:4个月。
六、投资概算:总投资2819.4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455.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9.56万元,预备费用134.26万元。
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
八、有关说明:
(一)请严格按****市政府批准意见实施该项目,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二)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望接批复后,严格依据批复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开展后续工作,注意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改革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