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10683-2024-015076 文 号:竹发改审〔2024〕40号 发布时间:2024-07-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发改局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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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概算的请示》(剑南街办〔2024〕103号)收悉。****政府批准以竹发改建〔2023〕25号批复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由宏宇****公司编制,投资概算由**兢诚****公司编制,其中初步设****门市住建局审查(竹建函〔2023〕86号)。****政府公文处理笺B2024-459),现将项目投资概算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市剑南街道金隆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原建筑面积为:2943.7㎡。本次工程新增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面积289.94㎡、新增地上柴油发电机房面积52.64㎡、增设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五、建设工期:3个月。
六、投资概算:24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用224.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9万元,基本预备费4.84万元。
七、资金来源:省级养老服务定向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
八、有关说明:
(一)请严格按****市政府批准意见实施该项目,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二)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望接批复后,严格依据批复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开展后续工作,注意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改革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