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生产及表面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

审批
河北-邯郸-鸡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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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31MAEF1NN00C高永军
高永军******县
**省****工业园区风雅大街与北线阁街交叉口南行290米1号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塑料制品生产及表面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县 ******县
经度:114.896945 纬度: 36.938220****审批局
2025-08-01
鸡开企审批评表〔2025〕011号****0431MAEF1NN00C001X
2025-08-081000
100****
****0431MAEF1NN00C****
****0431MAEF1NN00C**晴煊****公司
****0101MACAE05E0Q2025-08-20
2025-08-21
2025-09-042025-10-03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43krw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新上注塑机10台、底漆喷涂生产线4条、UV生产线2条、真空镀膜生产线1条等生产设备,建设注塑生产线和喷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配件350t/a,年喷涂塑料件100万套/a(约合5000t/a)。本项目注塑生产线以及真空镀膜生产线未建设,本次主要针对2条底漆喷涂生产线、1条UV生产线进行验收,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喷涂件50万套/a(约合2500t/a)。
本项目注塑生产线以及真空镀膜生产线未建设,本次主要针对2条底漆喷涂生产线、1条UV生产线进行验收。经现场调查及与建设单位核实,本项目阶段性验收内容与环评以及环评批复内容一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塑料配件生产工艺:原料—上料—烘干—注塑—冷却—脱模—修边—检验 喷涂塑料件生产工艺:塑料半成品—除尘—底漆喷涂—底漆烘干—除尘—面漆喷涂—UV固化—真空镀膜—检验喷涂塑料件生产工艺:塑料半成品—除尘—底漆喷涂—底漆烘干—除尘—面漆喷涂—UV固化—检验;塑料配件生产线未建设
注塑生产线以及真空镀膜生产线未建设,建成内容及工艺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气浓度经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喷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经采取“密闭喷漆房/烘干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喷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经采取“密闭喷漆房/烘干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UV面漆喷漆房喷漆、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密闭喷漆房/固化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1#喷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经采取“密闭喷漆房/烘干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喷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经采取“密闭喷漆房/烘干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UV面漆喷漆房喷漆、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密闭喷漆房/固化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注塑生产线以及真空镀膜生产线未建设,建成内容废气环保措施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水帘柜废水经厂区气浮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产噪设备主要为喷涂生产线、UV生产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漆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UV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漆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分处理。
注塑生产线以及真空镀膜生产线未建设,建成内容废水、噪声、固废环保措施均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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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气浮池 /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水帘柜废水经厂区气浮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底漆喷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密闭喷漆房/烘干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外排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 1#底漆喷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密闭喷漆房/烘干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1#底漆喷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2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7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6.42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86.5%,甲苯+二甲苯合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00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
2 2#底漆喷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密闭喷漆房/烘干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外排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 2#底漆喷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密闭喷漆房/烘干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底漆喷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0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7.29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83.8%,甲苯+二甲苯合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0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
3 UV面漆喷漆、固化废气:喷漆房/固化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外排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 UV面漆喷漆、固化废气:喷漆房/固化房+管道收集+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UV面漆喷漆、固化废气排气筒DA004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排放速率为0.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7.16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85.1%,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
4 无组织废气:车间封闭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任何1h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车间封闭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64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任何1h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25mg/m3,甲苯排放浓度未检出,二甲苯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1.8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噪声通过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噪声通过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本次阶段性验收东、北、西厂界噪声昼间测量值范围为55~57dB(A),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不具备检测条件,未进行检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废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漆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分处理。 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漆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UV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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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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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境局****分局已为本项目出具区域削减说明****环境局****分局已为本项目出具区域削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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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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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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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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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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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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