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环境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心**环境提升项目已由 ****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5]76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项目建设单位为 **** ,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中心**环境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4998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3606.04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针对**路(狮城大道-清池大道,8公里);迎宾大道(**路-****收费站,7.7公里);**路(求是大道-铁路西街,7.4公里);清池大道(渤海路-黄河路,6.1公里);浮阳大道(**路-九河路,5.1公里);**路(浮阳大道-**站,2.8公里);御河路(狮城大道-堤顶路,7.3公里)共七条城市道路环境空间进行整体提升,聚焦景观绿化、夜景照明、市政基础三部分。
主要建设内容:一标段:夜景照明灯具总数量为44487套,设备数量合计663个。
1、**路灯具数量合计43619套。主要包括沿线重要建筑与节点夜景照明提升(包含:体育场总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体育馆总建筑面积2.27万平方米;**游泳馆主馆总建筑面积是21137平方米;会展中心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狮城公园南北长约600米、东西均长约300米:市政府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清真北大寺总建筑面积 3008平方米;文庙南北长1105米,东西宽37.2米;**公园入口东西长160米,南北长50米;****广场总建筑面积 1400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8500平方米)以及**路道路长8公里路灯改造。
2、迎宾大道灯具数量合计6909套。主要包括沿线跨线桥及重要节点、球场、公园夜景照明提升(包含:植物园一期26.67公顷,植物园二期 13.56公顷,球场总面积 20776 平方米,跨线桥长 420 米)。
3、**路灯具数量合计753套。主要包括**路道路长 7.4 公里路灯改造。
4、清池大道灯具数量合计1218套。主要包括清池大道道路长 6.1公里路灯改造。
5、浮阳大道灯具数量合计 249套。主要包括浮阳大道道路长 5.1公里 路灯改造。
6、**路灯具数量合计414套。主要包括**路道路长2.8公里路灯改造。
7、御河路灯具数量合计 796套。主要包括御河路道路长 7.3 公里路灯改造。
8、本次景观照明工程管理平台搭建设备数量合计663个。包括电气系统:380/220V配电系统,建筑物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综合布线系统。
建设地点: ****中心** 。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深化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工程:3606.04万元,设计:81.32万元。
2.3 计划工期: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施工资质: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11 提供拟派人员的2025年7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
√3.17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 9 时00分至2025 年 10 月13 日 17 时30 分 ,登录“招标通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招标通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5年 10 月 2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递交至“招标通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招标通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络递交(方式)向 **** 提出,联系人:杜利娟,联系电话:199****8251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主**市政基础设施****办公室
电话:0317-****286
电子邮箱:/
9.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按照****服务局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概算价范围(m,m≠0),0≤M<500万元 收费金额800元/标段;500≤M<1000万元 收费金额1500元/标段;1000≤M<2000万元 收费金额2500元/标段;2000≤M<5000万元万 收费金额3500元/标段;M≥5000万元收费金额 4500元/标段;本标段:3500元/标段。
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通讯地址:**区御河路52号;联系人:朱科长,联系电话: 0317-****096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 ,通讯地址:**市**区振一街商务;项目负责人: 杜利娟 ,联系电话: 199****8251 ;联系人: 杜利娟 ,联系电话: 199****8251 电子邮箱:****@126.com。
202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