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市交易中心) 南京地铁1号线通信信号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通信系统设备采购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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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地铁1号线通信信号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通信系统设备采购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6: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报价说明“投标人可根据用户需求书、设计文件并结合相关招标文件自行调整数量或清单开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付款进度及方式,第五章“(二)投标报价表”中的单位、数量和招标文件中加注*号的条款等”修改为:“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付款进度及方式和招标文件中加注*号的条款”;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8)、(17)、(18)条款修改为:“(8)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清单中的清单数量不相同的(本项目不适用);”“(17)对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本项目不适用);”“(18)投标文件对已列明的清单进行拆分或合并;或投标文件对已列明的清单进行增加或减少(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27日9:30。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 09:30 已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市**区龙灵路199号
地址:
**市**区云**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4楼
联系人: 陈超
联系人:
陈超、陈猛
电话: 158****0837
电话:
158****0837
****管理部门及电话:****运输局, 025-****4554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地铁1号线通信信号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通信系统设备采购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6: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报价说明“投标人可根据用户需求书、设计文件并结合相关招标文件自行调整数量或清单开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付款进度及方式,第五章“(二)投标报价表”中的单位、数量和招标文件中加注*号的条款等”修改为:“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付款进度及方式和招标文件中加注*号的条款”;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8)、(17)、(18)条款修改为:“(8)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清单中的清单数量不相同的(本项目不适用);”“(17)对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本项目不适用);”“(18)投标文件对已列明的清单进行拆分或合并;或投标文件对已列明的清单进行增加或减少(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27日9:30。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 09:30 已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市**区龙灵路199号
地址:
**市**区云**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4楼
联系人: 陈超
联系人:
陈超、陈猛
电话: 158****0837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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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及电话:****运输局, 025-****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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