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我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252022B00277,宗地四至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出让面积为6458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22年12月3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以上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漳泰自然资通〔2024〕15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地块未三通一平、征迁未完成,****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0596-****519。
****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