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所需**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监护仪、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8:30标书代写
****所需**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监护仪、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8: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所需**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监护仪、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623.9万元
包1:人民币111.9万元
包2:人民币823.5万元
包3:人民币6万元
包4:人民币255万元
包5:人民币920万元
包6:人民币3.5万元
包7:人民币50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623.5万元
包1:人民币111.5万元
包2:人民币823.5万元
包3:人民币6万元
包4:人民币255万元
包5:人民币920万元
包6:人民币3.5万元
包7:人民币504万元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包1:是
包2:否
包3:否
包4:否
包5:否
包6:否
包7:否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述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代写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网(tjgpc.****.c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使用****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网—“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8:30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及开标网址:****网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佟楼佟卫里19号
电话:022-****525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路79号2楼
联系人:李楠、张东伟、杨光
电话:022-****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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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