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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关于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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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基地设施配套项目
(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
二、项目概况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位于**市八所镇高排村附近海域,拟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含港池、引桥)、航道工程和后方陆域。码头工程建设2个泊位,包括1个3万吨级多用途和1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本工程码头申请用海总面积41.8451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12.1884公顷,港池、蓄水等用海面积29.6567公顷。施工期用海申请用海总面积235.3762公顷,其中临时出运码头及临时栈桥透水构筑物用海0.1398公顷,航道疏浚施工期用海面积235.2364公顷,申请用海期限50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省****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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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
联系地址:**市二环南路4号
联系人:王伟任
联系电话:0898-****0456
Email:****@qq.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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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