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新建学生公寓工程项目洁具采购-上海政法学院新建学生公寓工程项目洁具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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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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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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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学院**学生公寓工程项目洁具采购 ”进行采购,建****学院,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特别声明:鉴于本项目标的并不构成法律规定必须招标之项目,本文件所述措辞、程序、期限等若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不符的,视为招标人组织采购之市场行为,参与各方不得据此质疑本项目采购过程、结果及其相关合同的效力。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学院**学生公寓工程项目位于**市**区佘山镇泗陈公路5488号,项目建设内容为两幢学生公寓和1****中心,总建筑面积1978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509.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270.61平方米,学生公寓地上十层,地下一层,****中心地上三层,地下一层。
****学院**学生公寓工程项目洁具采购项目,洁具采购供应及伴随服务的工作内容。相关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含运输与卸货)、成品保护、安装指导、调试、检测、验收、保修、技术资料提供和相关售后服务等。
2.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供货;
3.实施时间: 现场满足条件后15日历天内完成伴随服务并调试完成。 乙方需根据前述时间合理安排工期。本供应及伴随服务工期需满足总承包工程总进度节点及总承包工程各关键节点要求。
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33911.27元(含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限价的均将作否决处理。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7、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
8、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4日,9:00至16:00(**时间)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需在发售期内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交付招标代理机构,并按下文完成文件的购买(注: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文件),具体如下: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qq.com上传“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料应顺序编制且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按标段分别收取),售后不退。
3.上述方式为本项目领取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领取文件、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文件的响应,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对其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未在发售时间内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并拒绝向其发放文件。
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管理部****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需明确项目名称)(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3)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5)如中标,项目不分包、转包(招标文件明确可以分包的除外)”的承诺。
(四)投标人如是制造商:1)营业执照;2)制造商证明文件。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1)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制造商证明文件;2)代理商营业执照;3)代理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五)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本项目如接受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递交 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标书代写
2.递交地址:瞿溪路801号501室会议室
3.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及副本U盘(电子版)
4.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标书代写
5.开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01室会议室 标书代写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姜总
联系方式:186****955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瞿溪路801号501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176****0233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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